第(1/3)页 乐乐的一句话,彻底给我说蒙了。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什么叫‘去他们那儿找寻找寻’。我写的是历史小说、其中还带了些玄幻般的色彩,去他们那儿寻找个毛线啊。 “啊,明白了。” 一瞬间,我有所顿悟。 我虽然是乐乐直播间的‘大哥’,但乐乐却从来没有读过我所写的小说。我小说的题材到底是什么,她无疑是一无所知的。善良的孩子,往往头脑最为简单。一句‘艺术源于生活而更高于生活’,她便有些不切合时宜的直接用当了身为网络写手的我的身上。 “去你们公司吗?很可惜啊,我写的不是都市言情。办公室发生的故事,或许对我的小说写作没有什么启迪的。” 我给出了拒绝的托词,而乐乐的私信也再度送达。 “不是我们公司,而是片场。” “片场?!?” 我看到乐乐发送的这条私信,不觉有些心中一动。 仔细想想,我再度有所顿悟。 乐乐是主播,但却经常外出去拍短视频的。短视频能够吸引不少喜欢的人选择关注,而这些人自然也就成为了乐乐的‘粉丝’。直播间类似我这样的‘大哥’,其实就是这样最早跟随着她们拍摄的短视频从关注最终来到直播间的。 这是一个过程,也是一套所谓的良性循环。 “怎么样,可以吗?” “嗯,求之不得。” 身为写手,公司我见过不少,但却从来没有跟随过剧组。乐乐的短视频团队或许还不能以‘剧组’这样的名词来称呼,不过介于我如今没有什么创作灵感的性情来讲,接触一些新鲜事倒不是什么所谓的坏事。 面对乐乐的请求,我欣然选择了许诺。 我所居住的旅馆,本来就在距离乐乐公司不远处的地方。而乐乐她们经常拍短视频的片场,也基本就选择在公司的附近。小区或者空地,这样既方便也可以省去不必要的开销和路途上的时间。 第(1/3)页